女團 NewJeans 與所屬社 ADOR 的合約糾紛,法院日前駁回 5 名成員針對「禁止未經同意進行單獨活動」的抗告申請,根據法院規定,若不於判決送達後一週內提起再抗告,該決定即告確定。而 NewJeans 成員截至 24 日未提出上訴,意味著這項禁令正式生效。
法院日前駁回成員們對三月初法院裁定的異議與後續抗告,維持「NewJeans 必須經由 ADOR 批准才能進行藝人活動」的臨時處分,事實上等於暫時肯定 ADOR 作為經紀公司的法律地位。
在判決理由中強調,NewJeans 成員聲稱「ADOR 前代表閔熙珍遭到 HYBE 罷免、合約信賴基礎崩解」的主張難以成立,並指出閔熙珍自 2023 年起便有意脫離 HYBE 控制,尋求自行掌控 ADOR 與 NewJeans 的局勢。
此外,關於成員提出 HYBE 其他子公司人員曾對她們發表「無視言論」、又或指控 HYBE 抄襲概念等內容,也未被法院採信。法院更指出,一旦成員進行獨立活動,將可能獨佔團體累積的商業價值,而對 ADOR 的投資造成「嚴重損害」,因此有必要保留原合約結構與管理權。同時也駁回了「限制成員創作自由」的說法,認為即使禁止獨立活動,只要依循現行合約仍可繼續演藝活動,未構成違憲或過度限制。
根據法院今年 3 月的初步裁定,NewJeans 成員未來若要進行演出、節目、代言、商業拍攝等任何形式的藝人活動,都需事先獲得 ADOR 的同意,否則將視為違反合約,每名成員每次活動需支付 10 億韓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