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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BE 怒告酸民「侮辱公司」翻車!檢方反認證「操縱媒體說法難視為謊言」

「閔熙珍&NewJeans事件」「BTS 音源買榜爭議」「HYBE 文件」等,韓國媒體對這些事件的報導手法,引起外界懷疑 HYBE 對媒體操縱程度。面對質疑聲浪,HYBE 對一位韓國網友提告,不過檢方最終裁定「無罪」,理由是:「相關發言難認定為虛假資訊,且屬於個人意見的表達」,更等同於間接認證 HYBE 確實涉入「輿論操作」,掀起韓網熱議!

根據韓媒《金融新聞》今(20)日獨家報導,該名居住加拿大的網友去(2024)年 9 月於「KATSEYE  闖進 Bubbling Under Hot 100」新聞下方留言:「HYBE 之前不是收購了一家美國媒體操弄公司嗎?」,並在另一篇「閔熙珍與 HYBE 訴訟費高達 23 億韓元」文章留言:「HYBE 是不是集體得了精神病?被房時爀用話術洗腦了?像哈瑪斯一樣滿口謊言」。

HYBE 對此不滿,認為這些發言已經對企業名譽造成損害,決定採取法律行動,提告名譽毀損與侮辱罪。但仁川地檢署富川分署審理後認為,留言中所提及的「The Agency Group(簡稱 TAG PR)」雖是 HYBE 收購的公關公司,但業務本質確實涉及藝人有利報導,使用「操弄」字眼難以認定為完全虛假。

至於「精神病」與「哈瑪斯」等詞雖然語氣不雅,但依據韓國大法院與憲法裁判所的見解,針對公眾人物或事件的評論,就算措辭激烈,只要不構成直接損毀人格名譽,法律應保留更多空間給予言論自由。

結果曝光後,不少韓國網友批評 HYBE 不去保護被惡評攻擊自家藝人,反而跟普通酸民計較,更被官方認證「媒體操弄」,再度掀起熱議:「告網友結果反而被認證媒體造假,這種自作自受是什麼情況ㅋㅋㅋㅋ」、「公司應該把力氣放在告那些罵自家藝人的酸民上才對,結果是因為公司被罵就提告,真的超好笑ㅋㅋ」、「提告罵藝人的酸民當然隨時歡迎,但我還是第一次看到有娛樂公司是因為自己被罵就提告的ㄷㄷㄷ 這樣很掉價耶,幹嘛這樣」、「竟然比為自家藝人提告還要快?都沒看過他們家偶像提告酸民有什麼結果,之前還寫過其他公司偶像的黑料文案,現在這樣搞真的好好笑」、「HYBE 買留言、砸錢帶風向,這全世界都知道的事了,還扯什麼虛假指控ㅋㅋ只有房時爀和那些 HYBE 粉裝作沒事,跑來社群裡給每條造假的留言按愛心、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神經病,公司把藝人丟出去當罵人的擋箭牌時都不管酸民,結果公司自己被罵一下就馬上提告?ㅋㅋㅋㅋㅋㅋ 錢亂砸得真兇,爛HYBE去死吧」、「那家公司怎麼老是要通過法院認證造假」、「果然他們最不能忍的,是別人罵他們公司或高層ㅋㅋ 真是無語,自己家偶像被罵是無所謂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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