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愛片」威脅前任,這次受害者是男愛豆!根據《lawtalknews》獨家報導,一名 26 歲男愛豆在與前女友交往期間曾拍攝性愛影片,未料分手後竟成對方報復的武器。該名女子在兩人分手後,以影片威脅男愛豆「不如退出演藝圈,去當兵吧」,如今法院判處她一年徒刑、緩刑兩年,除了參加性暴力治療課程,也限制她在兒童與身心障礙者相關機構就業。
根據《首爾東部地方法院》第 12 刑事部的判決,這名被告 A 某因違反性暴力特例法(以偷拍物協助威脅)與毀損財物罪名被起訴。法院除判處她一年徒刑緩刑兩年外,也命令她接受 40 小時性暴力治療課程,並禁止 4 年內於兒童與障礙者機構就業。
判決書指出,A 某自 2020 年 11 月起與男愛豆 B 某交往,直到 2022 年 3 月結束關係。但在分手後,她開始以過去拍攝的性愛影片進行報復。
首次威脅發生於 2021 年 12 月,A 某透過盜用 B 某照片開設推特帳號,將連結與性愛影片傳給 B 某,並簡訊威脅:「你就別當愛豆了,剩下只有軍隊等著你了○○,快告我啊」;
第二次威脅在 2022 年 1 月,再度透過簡訊揚言將性愛片公開,「我會把我們的照片全都上傳並加上標籤,這樣可以了吧?你不回我,那我也不管了。你去告我吧,知道了嗎?我會開帳號,把我們的照片、影片全都上傳並加標籤。給我回覆,你這 XX,電話不接、KakaoTalk 也退了」;
此外,A 某還曾於 2021 年 12 月 31 日與 B 某在光州某路上爭吵,期間砸壞對方手機,造成損害。
法院強調,這類針對愛豆身分的威脅方式極具破壞性,尤其透過性愛影片威脅退團與公開,對公眾人物而言造成重大心理創傷。然而,因 A 認罪悔過,與被害人和解且無前科,影片並未實際外流,加上為初犯,因此判處緩刑。法院另裁定免於公布個人資料,認為現有處分已足以預防再犯。
事件曝光後,批評報導內容過於詳細,擔憂對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引發韓網熱烈討論:「這種事情其實不需要寫得那麼詳細。現在已經開始有人在推理受害者是誰」、「她到底想要什麼?也沒看到有什麼勒索金錢的內容,是男方提出分手她不願意才那樣發瘋的嗎?」、「看到這種事,真的讓人越來越害怕去交往了。不論性別,最可怕的就是——你永遠不知道會遇到怎樣的人…」、「不過如果12月31日那天人在光州的話,看來應該不是什麼非常有名的愛豆吧?因為那時候大多數藝人都在參加年末音樂節,是最忙的時期。結果搞不好到最後,反而是『受害者』這件事讓他被大家認識,真是讓人擔心…」、「真的不懂為什麼要把這件事寫得那麼詳細……那位愛豆看到這種報導,之後是不是都得活在提心吊膽裡,擔心哪天又被大家認出來?」、「真的,報導寫得也太細了……有必要做到這種程度嗎?反而像是間接在引導網友去猜受害者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