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JZ(前稱 NewJeans) 本週日(03.23)前往香港參加音樂節,改名後首度公開活動,備受外界關注。在此之前,她們與 ADOR 的「保全企劃公司地位及禁止簽訂廣告合約」的假處分申請,法院今(03.21)日宣判結果,不承認 NJZ 主張的所有解除專屬合約的理由,批准不得單獨活動的臨時禁令。
法院表示,「僅憑至今爲止提交的債務人(NewJeans/NJZ)的主張和資料,債權人(ADOR)違反了專屬合約上的重要義務,因此發生了解除專屬合約的事由。因此,很難認爲作為專屬合約基礎的相互間的信任關係已經破裂到無法挽回的地步」。
即使 ADOR 在履行合約義務方面有所不足,但對於成員們的糾正要求,所屬公司完全沒有糾正或反覆違反義務的情況還沒有得到確認。
因此,NewJeans 未經 ADOR 事前批准或同意,不得進行演藝活動,也不能通過第三者進行演藝活動,訴訟費用也由成員們承擔。
以下是 NJZ 提出部分解約主張&法院駁回理由:
▱ (NewJeans/NJZ):ADOR 沒有答應讓閔熙珍回到 ADOR 代表職位的要求,這相當於解除合約的理由。
▰ 法院:對於與閔熙珍相關的成員們的要求,債權人(ADOR)有充分的能力聘請代替製作人,閔熙珍作為代表理事回歸不能成爲解除專屬合約的理由。 另外,專屬合約中沒有記載閔熙珍擔任製作人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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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Jeans/NJZ):HYBE 產業報告上寫著,「拋棄 New,重新組成新團體就可以了」的字樣。
▰ 法院:對於包含「拋棄 New」字樣的音樂產業報告,考慮到上下文,很難視作是「拋棄 NewJeans」的文件,這是 HYBE 的另一個所屬公司(SOURCE MUSIC)女團 LE SSERAFIM 的成功戰略的一環,比起 NewJeans、IVE、LE SSERAFIM,更需要分類為 BLACKPINK、LE SSERAFIM、aespa、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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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Jeans/NJZ):BELIFT LAB 所屬組合 ILLIT 試圖破壞 NewJeans 的獨特性。
▰ 法院:ILLIT 抄襲 NewJeans 的主張也很難僅憑提交的資料來解釋複製,即使複製了概念,也不清楚這是否受到智慧財產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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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Jeans/NJZ):由於 HYBE 專輯銷量造假的慣例,NewJeans 的成果被貶低了。
▰ 法院:PR負責人要求修改 NewJeans 專輯銷量,只是更正了影響股價的事實關係,很難斷定是貶低或侮辱 NewJe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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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Jeans/NJZ):聽到 BELIFT LAB 所屬 ILLIT 經紀人說了「無視她」的發言
▰ 法院:實際上很難斷定聽到了這些(無視)的發言,考慮到 Hanni 在同一天向閔熙珍發送的英文 KakaoTalk 信息,提到 3 名 ILLIT 成員以不方便或生硬的方式對債務人 Hanni 問好,看來是打了招呼,監視器中確認了 3 名成員彎腰打招呼的場面等, 侵害 Hanni 人格權並未得到充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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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Jeans/NJZ):ADOR 與廣告製作公司海豚誘拐團的合作破裂
▰ 法院:僅憑不是此事件的當事人,海豚誘拐團之間存在紛爭,很難認為債權人違反了專屬合約上的重要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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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Jeans/NJZ):朴智元前代表曾表示「會給 NewJeans 成員提供長假」
▰ 法院:朴智元前代表的「長假」發言也不能視為禁止演藝活動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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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以下 4 點:
▱ 擔心閔熙珍被解職導致製作空白
▱ NewJeans 成員們練習生時期的照片及影片被泄露
▱ NewJeans 負面輿論源於 HYBE 和 ADOR 對閔熙珍的報復性監查
▱ 現任 HYBE 代表 李在尚表示,「正在考慮破壞 NewJeans 品牌價值,讓閔熙珍和 NewJeans 一起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