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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N號房事件」震驚全球!主犯二審重判 42 年有期徒刑

韓國「N號房事件」引起國際關注,利用通訊軟體 Telegram 經營「博士房」的主犯之一趙主彬在 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2 月期間,要挾 25 名女性拍攝性剝削影片,並將影片分享到他開設的付費聊天室「博士房」。此外,趙主彬同時還以裸體影片威逼某未成年少年,唆使其加入共犯行列性侵被害者,其所涉及之罪嫌多達 14 項,2020 年 4 月被起訴。

根據韓國媒體報道,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主審大法官李東遠今天(14日)早上宣判,依涉嫌違反兒童與青少年性保護法、犯罪組織條例、殺人預備、類似強姦、強制醜行(性騷擾)、詐欺、毒品管理法等,宣判被告趙主彬 42 年有期徒刑。

同時,法官宣判需向大眾公開趙主彬個人資訊10年、禁止其在兒童青少年或身障人士等相關機構就業、須配戴電子腳鐐監控 30 年、追繳 1 億多韓元犯罪所得等。

除了上述罪名,趙主彬在 2019 年 4 月至 9 月之間,曾以交換「經營征信社所搜集來的情資」之名義,詐取韓媒 JTBC News 社長兼前當家主播孫石熙 1,800 萬韓元(約 43 萬台幣)。同年 8 月,他又以「保管詐欺被害款項」之名義,詐取前光州市長尹壯鉉 2,000 萬韓元(約 47 萬台幣)。另外兩名共犯——28 歲的金某與 24 歲的李某,在一審各判 1 年 6 個月徒刑。

檢方認定,趙主彬為了犯罪專門建立「博士房」,「博士房」的加入者還以犯罪為目的,制定了一套內部規則,還分配各自的角色與任務,其犯罪手法早已超越一般為了分享色情影片而建立的組織。

趙主彬一方面坦承曾製作、散布性剝削影片的罪行,一方面卻又否認建立「犯罪組織」,還宣稱檢方搜集證據的手段違法,對此,一、二審法官皆判定趙主彬所犯罪嫌為有罪。

一審中,除了趙主彬與被害者達成和解後公訴遭撤回的部分,法官認定趙主彬所有罪嫌為有罪,判處 40 年徒刑,加上藏匿犯罪所得等罪嫌,合並為有期徒刑 45 年。

二審中,前述兩件合並審判,加上考量到趙主彬與其他被害者達成和解,因此法官判處其 42 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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