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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FTY FIFTY 再發聲質問「我們是賺錢還債的手段?」言論笑瘋網友:公司是慈善機構嗎

女團 FIFTY FIFTY 與所屬社 ATTRAKT 專屬合約糾紛,8 月底以理據不充分為由被法院駁回,成員們不服隨即申請上訴。在合約糾紛爆發後,FIFTY FIFTY 僅在初期透過律師發聲,此後沒有任何公開回應,近日她們透過新開設的 SNS 第二度發表聲明,質問公司「女團是解決負債的賺錢手段嗎?」,但是論點引來大批網友嘲諷。

圍繞專屬合約糾紛,其中一個爭議點「結算不透明」,Interpark 與 Star Crew Ent(全洪俊代表)之間簽訂了 90 億韓元預先付款的流通合約。之後 ATTRAKT(全洪俊代表)用其中 50 億為 FIFTY FIFTY 出道&發行專輯。她們認為,ATTRAKT 沒有告知成員們 Star Crew Ent 和 Interpark 之間的預付款流通合約,也不清楚預付款 90 億韓元中 50 億韓元是否都用於成員們身上。

成員們指出,ATTRAKT 全洪俊代表用她們賺來的錢來償還,由他擁有的另一家公司的債務,認為 Interpark 的預付款並不是 FIFTY FIFTY 的債務(50 億韓元),要求 ATTRAKT 正面且詳細回應此事,不要再用所謂的「Tempering」(專屬合約到期前的事前接觸)框架侮辱成員們。在聲明中也公開與公司代表的 Kakao Talk 對話內容,並表示接下來將公開代表的美談的真相,公開爲什麼不得不離開公司和不能回去。

FIFTY FIFTY 聲明公開後,輿論繼續一面倒,「難道公司是慈善機構嗎」、「從經紀公司的角度來看,歌手就是賺錢的手段」、「這是資本主義社會,這樣的言論實在太可笑」、「她們是有史以來讓社群統一口徑的惡人」、「胡說些什麼?」、「不是為了賺錢,何必花幾億去養一個歌手?我認真地問你們」、「她們急了,因為公司新女團即將出道」、「借錢投資,然後還錢……這不是很自然的事嗎?」、「你們唱歌跳舞不也是為了賺錢嗎」、「公司利用歌手作為賺錢手段不是理所當然的嗎?你以為是在做慈善工作嗎?」、「「賺錢手段」這個詞有點難聽,但演藝圈不是慈善事業,是投資,當然要有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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