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 ADOR 同不同意,NewJeans 成員們去意已決,從 29 日凌晨開始,與 ADOR、HYBE 解除專屬合約,但會繼續履行合約廣告活動。跟過往藝人解約例子不同,NewJeans 這次沒有向法院提起解約訴訟,而等待 ADOR 出手。有律師表示「做法史無前例」。
前法官、現職律師李賢坤(音譯 이현곤),從爭議初期開始便支持 NewJeans、閔熙珍,也曾代表 NewJeans 粉絲團提交請願書,目前仍然是粉絲團的合作律師。
他在臉書表示,記者會重點是「以今天午夜爲基準解除合約,但不提起訴訟的部分」,形容這是史無前例的方法。因為如果提起訴訟,成員在官司結束前不能活動,換句話說,也可以不打官司直接離開。這樣一來,ADOR 就必須對 NewJeans 提起訴訟,NewJeans 只需靜觀其變即可。「現在,沒有人能阻止 NewJeans 的獨立」,她們開創一條沒有的道路,也不會躲在後面,所以看着看着心情會很好,想爲她們加油。
接著第二篇貼文解釋,「NewJeans 無法在沒有訴訟的情況下單方面離開」,這是錯誤的主張。HYBE 此前單方面向閔熙珍通知解除股東合約,「自己那麼做,不讓別人做,這說得過去嗎?」,但兩者還是有差異,「HYBE 是無緣無故單方面解除,而 NewJeans 是有充分的理由」。
許多網友留言,「想阻止 NewJeans 解約,HYBE、ADOR 就要自證沒有違約但證據何在ㅋㅋㅋ」、「很高興在八卦頻道發瘋時,有人冷靜地指重點,希望 NewJeans 加油」、「因爲根據合約條款解除理由很明確,所以只要不破壞現有的日程安排,就不會需要支付違約金。想找茬的一方要打官司證明理由」、「ADOR 打官司證明沒有違反任何合約事項就可以了,但之前和 HYBE 一起發瘋的事情都要解釋清楚,越是這樣越會走向深淵ㅋㅋ」、「真的好聰明啊,聽說現在臨時禁制令結果 2 個月就能出來,以爲都會選擇這條路」、「如果法律無法證明 ADOR 違約,那麼現在的行爲反而會成爲違約事項,就像一把雙刃劍一樣」、「別人不那樣做應該是有理由的,既然他們都是律師,應該想好對策吧」。